外国的经营者在日本的事业开始,公司成立,向日本的投资
□概要
古田代书士事务所,支援着外国人和外国企业进入到日本的。
作为外国的经营者进入在(到)日本市场的时候的形态,通常,有以下的3种类。
- 驻在员事务所
- 支店
- 公司(子公司)
1.驻在员事务所
驻在员事务所,在日本国内市场调查,进行信息的收集等,不过,独自地不能进行销售活动和契约的缔结。外国企业,在日本国内能自由地开设这样的驻在员事务所。这样的事务所的开设,不需要认可,申报,登记等的手续。
驻在员事务所,因为不进行营业活动,不成为所谓法人税的征税对象,不过对,在那里工作的外国人的工资成为源泉征收的对象。
作为日本进入的架子,也有设置驻在员事务所,此后收集信息,观察情况设立公司的方法。
2.支店
被称作所谓外国公司,外国的法人的就是日本支店。支店是作为外国企业的据点的实际状态,没有法人格,不过,销售活动等独自营业活动能进行。如果外国企业对日本开设支店,必须根据公司法作为外国公司对法律事务局进行登记。
3.公司(子公司)
作为被外国的经营者最好地看做的进入方法,有在日本的公司成立。
是在日本一般地被利用被设立,株式会社,联合公司这个形态。
株式会社是对公司的债权人的债务由被那个出资的金额限定的股东变成的公司。作为对外国的经营者来说株式会社,开设在日本的事业的时候采用的公司形态,最被认为是适当。
为了外国企业设立株式会社需要的手续,与大体上日本人公司成立的情况一样。有关文件,发起人和代表董事在当地的文件(印鉴证明书或签名(签字)证明书)变成必要。公司必须在管辖的法律事务局登记为成立时。
外国企业进入日本的时候的在留资格(签证)
是日本进入时候,最成为问题被海外的企业派遣的「在留资格」。如果不在有29种类的在留资格的哪个吗相当,在日本不能逗留·逗留。
被给予日本人「定居者」「日本人配偶等」「定居者」的在留资格的外国人在日本的据点工作,因为在日本的工作活动没有限制,不需要考虑在留资格的点,向(到)顺畅可以日本进入。
讨论日本进入的时候,需要经常关注在留资格的问题。仅仅设置驻在员事务所,设立或者公司不是说就行了,不能行以有在留资格象被给予一样的实际状态的规模不设立公司。公司容易设立,不过,因为签证不出来,人公司谁都不在的···。那样做的话,不是公司的营运产地,大金额的投资金变得徒劳可能有。
如果新设立公司,来日本的外国人一般认为是相当「经营管理」的在留资格的东西。进入的形态和根据情况的不同,「企业内调动工作」「进修」「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等另外的在留资格也有相当。各自,有细小的规定,根据议案条件和必要文件变化。
为了取得「经营管理」的在留资格,500万日元以上的出资或2人以上的正式职员(日本人或定居者等的外国人)的雇佣被要求等,细小的条件能安上。再从申请许可到出来花费3~4个月。这个期间为计算放入,也请进行手续。
从外国进入的企业一般认为是今后越发增多东西。在古田代书士事务所,包含海外的向网络的原来广泛的信息和经验,处于被日本进入的立场,用从事务所找包含税金,下部认可等的劝告好的方法请让我家务助理公司成立。